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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本條款訂明您瀏覽及使用本網站,以及向大昌珠寶金行有限公司購買貨品或使用其服務時,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您瀏覽本網站、註冊帳戶或提交訂單,即表示已閱讀、明白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約束。如不同意,請停止使用本網站。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12 日

香港法律受香港法例管轄,香港法院專屬管轄
只換不退換貨條件另見退款政策
金價浮動黃金貨品付清款項時方鎖定售價
法定審查HK$120,000 或以上交易須核實身份

一、關於本條款及交易方

1.1 本網站由大昌珠寶金行有限公司(TAI CHEONG JEWELLERY & GOLDSMITH LIMITED,下稱「本公司」)擁有及營運。本公司為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地址 香港西灣河筲箕灣道 158 號地下
G/F, 158 Shau Kei Wan Road, Sai Wan Ho, Hong Kong
交易商註冊 貴金屬及寶石 B 類註冊交易商
註冊號碼 B-B-23-09-01701

1.2 您的交易對手為本公司(法人),而非其任何董事、股東、僱員或代理人。任何因本條款或訂單而生的申索,一律只可向本公司提出。

1.3 本條款須與下列文件一併閱讀,該等文件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退款及換貨政策運送政策隱私政策付款方式預售及分期付款品質保證。如個別政策與本條款有所抵觸,就該事項以個別政策為準。

1.4 您須年滿 18 歲方可自行下單。未滿 18 歲人士須在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及監督下使用本網站,該家長或監護人須就有關交易承擔全部責任。

1.5 您須對帳戶密碼保密,並就任何經其帳戶進行的活動負責。如懷疑帳戶遭盜用,請立即通知我們。

二、訂單如何成立

2.1 本網站所展示的貨品、價格及說明並不構成要約,僅屬邀請您作出要約。

2.2 您提交訂單即為向本公司作出購買要約。系統自動發出的訂單確認電郵僅確認我們已收到您的要約,並不代表本公司已接受該訂單

合約於本公司發出「備貨完成」或「已出貨」通知時方告成立;須到門市取貨的訂單,則以本公司以 WhatsApp 或電郵通知您可取貨時為準。

2.3 在合約成立前,本公司可基於任何合理理由拒絕或取消訂單,包括但不限於:

  • 貨品缺貨、已售出或停產
  • 價格、金重、成色或其他資料出現顯示錯誤(見第三節)
  • 付款未獲授權、遭拒,或懷疑涉及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
  • 您未能通過第四節的身份核對或法定審查
  • 合理相信訂單屬轉售、批發、囤積或其他非個人消費用途
  • 訂單以自動化程式、機械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提交
  • 送貨地址不在本公司服務範圍

2.4 訂單一經取消,本公司將於合理時間內按原付款途徑退還已收款項;除該筆退款外,本公司無須就取消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2.5 本網店現時只接受香港地區訂單及送貨。

三、價格、金價浮動及定價錯誤

3.1 所有價格以港幣(HKD)標示及結算,並已包括香港適用稅項(如有)。運費及其他附加費用(如有)將於結帳頁另行顯示。

3.2 黃金及素金貨品(999.9 足金、金粒、金條、金幣等)的售價隨國際金價及本公司牌價逐日以至即日浮動。本網站顯示的金價及售價僅為更新當刻的參考價,並非固定報價。

鎖價:黃金貨品的售價於本公司接受訂單並收妥全數款項時方告鎖定,其後金價升跌不影響已確認的訂單金額。未付清款項的訂單,售價可按付款當日金價重新計算;以訂金留貨或分期購買的黃金貨品,最終售價以付清尾數當日的金價結算。

定價貨(足金 3D/5G、K 金、鑲嵌寶石及珠寶)以落單價為準,不受金價浮動影響。

3.3 定價錯誤:如貨品因人為輸入、系統故障、金價數據串接失效或其他原因而顯示明顯錯誤的價格,本公司有權於合約成立前後取消該訂單,並全數退還已收款項,不會被要求按錯誤價格交付貨品。「明顯錯誤」指按當時市場價值一般合理人士均應察覺的錯價。

3.4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價格的權利。價格變動不影響已成立合約的訂單。

3.5 推廣優惠、優惠碼及限時活動受其個別條款約束,不可兌換現金,除另有註明外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本公司可隨時修改或終止有關推廣。如發現濫用(例如重複開立帳戶套取新客優惠),本公司有權取消訂單及註銷優惠。

四、付款、身份核對及法定審查

4.1 本公司接受的付款方式列於付款方式頁。所有網上付款均由第三方支付服務供應商處理,本公司不會儲存您的完整信用卡資料。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延誤、故障或收費,由該供應商的條款規管。

4.2 取貨核對:取貨人須為訂單付款人本人,並須出示同名身份證明文件;以信用卡付款者須同時出示該卡。如須他人代取,須預先通知本公司並提供訂單編號、付款人簽署的授權書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送貨訂單須由收件人本人簽收,本公司不接受放置於管理處、門口或其他無人簽收的安排。核對不符時,本公司可暫緩交貨並直接聯絡付款人確認,由此引致的延誤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法定審查:本公司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下的貴金屬及寶石 B 類註冊交易商。就總額達 港幣 120,000 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現金或非現金、單筆或相連交易),本公司須依法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包括索取及複印您的身份證明文件並保存紀錄不少於五年。

您同意作出配合。如您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或本公司合理認為交易存在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其他違法風險,本公司可拒絕或終止交易、暫停交付並按法例作出申報,而無須說明理由,亦不就此承擔任何責任

4.3 本公司可為防範欺詐及未經授權交易而核實訂單資料,並可就懷疑欺詐的訂單要求額外證明文件或取消訂單。

五、取貨、送貨及風險轉移

5.1 取貨及送貨安排、時限及費用詳見運送政策

5.2 貨品的風險於您(或您指定的代取人/收件人)簽收時轉移予您;貨品的所有權於本公司收妥全數款項時方轉移予您,以較後者為準。

5.3 您應於取貨或簽收時當場拆封檢視,核對款式、金重、成色、證書及單據。簽收後方提出的外觀損耗、金重差異或配件缺漏申索,本公司可不予受理。

5.4 所有送貨時間均為估計,不構成合約條件。因物流服務供應商、天氣、交通或其他本公司合理控制以外的因素引致的延誤,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5.5 逾期未取貨:門市取貨訂單須於通知可取貨後 14 日內領取。逾期未取而未與本公司另行協定者,本公司可以書面通知後取消訂單並退款;就黃金貨品,退款金額按取消當日的回收價計算,可能低於您原付金額。

六、訂金、留貨及分期

6.1 訂金金額、留貨期限、供款安排及辦理方式詳見預售及分期付款頁;該頁所載條款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6.2 訂金於本公司開始為您預留、訂造或加工貨品後即不可退還,亦不可轉讓予第三者。

6.3 如您於留貨期屆滿後仍未付清餘額,且未與本公司另行協定延期,本公司可終止該訂單、將貨品重新發售,並沒收已付訂金作為預留期間的損失補償。就已鎖定金價的訂單,本公司另可就金價下跌所致的差額作出扣減。

6.4 以訂金留貨或分期方式購買的首飾不設退換。

6.5 訂造、刻字、改圈、切割或其他按您要求個人化的貨品,一經開工即不可取消、退款或更換。

七、貨品描述、天然特性及容差

7.1 本公司承諾貨品的成色及金重以隨貨單據所列者為準,並符合《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的要求。如單據所列與實物不符,請於七日內連同單據及證書帶回門市,本公司將免費核實及處理。

圖片與規格

  • 因攝影燈光、拍攝角度及顯示器色彩差異,實物的色澤、光澤及質感可能與網頁圖片略有出入
  • 部分圖片為系列示意圖,個別貨品的細節、批次或配件可能不同
  • 首飾為人手加工製品,金重、尺寸、圈號及長度存在合理製造誤差
  • 網站所示規格為約數,實際金重以門市電子磅即場過磅並記錄於單據者為準

天然特性與正常損耗

  • 翡翠、玉石、珍珠、珊瑚及各類寶石的顏色、透明度、紋理、棉絮、內含物、生長紋屬固有特徵,不構成貨品瑕疵,亦不作為退換理由
  • 天然材料的顏色可能因佩戴、光照或時間而自然變化
  • 足金質地柔軟,日常佩戴出現輕微變形、刮痕、扭曲屬正常現象
  • K 金、鍍層、包金及電鍍飾面會因汗液、化妝品、清潔劑及摩擦而隨時間磨損或變色,不屬瑕疵

7.2 第三方證書。GIA、HKJSL 或其他鑑定所發出的證書,代表該獨立機構於檢驗當日的專業意見,並非本公司的陳述或保證。本公司並非鑑定機構,不就第三方證書的內容、評級或其後的複檢結果承擔責任。

7.3 本網站所載金價走勢、保值分析、投資評論及一般珠寶知識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要約。黃金價格可升可跌,您須自行判斷並承擔投資風險。

八、保養、換貨及維修

8.1 售後保養範圍、換貨條件及期限詳見退款及換貨政策;維修收費及流程詳見珠寶維修及改圈服務

8.2 本公司的換貨安排為只換不退。您如欲行使換貨,須於指定期限內攜同未經佩戴、吊牌未剪的貨品,連同正本單據及證書親臨門市辦理。

8.3 保養不涵蓋:人為損壞、意外、遺失、失竊、不當使用或存放、正常損耗及天然材料的固有特徵(見第七節),以及曾由本公司以外的人士維修、改裝、鑲嵌或清洗的貨品。上述情況將終止該貨品的免費保養。

8.4 交予本公司維修、改圈或加工的貨品,本公司會盡合理謹慎處理。惟部分工序(例如改圈、鑲嵌、拋光、除刮痕)本身存在無法完全避免的風險,尤其涉及年代久遠、曾經維修、質地脆弱或鑲有天然石的首飾。本公司會於施工前說明風險並提供報價,您確認後方會開工;您確認後,本公司就已披露的固有風險不承擔責任。

8.5 維修完成後,貨品須於本公司通知後 30 日內領取。逾期未領取者,本公司可就保管另行收費;逾一年仍未領取且無法聯絡您者,本公司可依法處置該貨品以抵銷所欠費用。

九、責任限制

本節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限制:(a)因本公司疏忽而導致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b)因欺詐或欺詐性失實陳述的責任;及(c)任何根據香港法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包括《貨品售賣條例》(第 26 章)就消費者交易所隱含而《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 71 章)不容許排除的條款。

9.1 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就任何一宗訂單所承擔的總責任上限,為您就該訂單實際已付予本公司的款項

9.2 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不就任何間接、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承擔責任,包括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機會損失、資料損失,或因金價變動而產生的預期收益損失。

9.3 本網站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不受干擾、無錯誤、無病毒或持續可用,亦不就因網站中斷、資料傳輸失敗或第三方網絡問題引致的損失承擔責任。

9.4 本網站可能載有第三方網站的連結。該等連結僅為方便您而提供,本公司不控制亦不背書其內容,並不就您與該等第三方的交易承擔責任。

9.5 彌償:您同意就因您違反本條款、違反法律或侵害第三方權利而令本公司蒙受的申索、損失、罰款及合理法律費用,向本公司作出彌償。

十、網站使用、知識產權及用戶內容

10.1 本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商標、標誌、店名、產品照片、圖像、影片、文案、系列名稱、款式代號、版面設計及編排——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10.2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複製、下載、轉載、改編、公開傳播或作商業用途使用上述任何內容,包括用於訓練人工智能模型、建立資料庫或轉售。

10.3 您不得:以自動化程式、爬蟲、機械人或其他方式大量擷取本網站資料;規避或干擾本網站的保安措施;上載病毒或惡意程式;假冒他人身份;或以任何方式損害本網站的正常運作或其他使用者的權益。

10.4 用戶內容:您向本網站提交的評價、留言、相片或其他內容,即授予本公司一項免費、非獨家、可轉授、全球適用的許可,於推廣及營運用途上使用、複製、展示及改編該等內容。您須保證擁有有關內容的權利,且內容不含虛假、誹謗、侵權或違法成分。本公司可自行移除任何內容而無須說明理由。

10.5 本公司可就違反本節的行為,暫停或終止您對本網站及帳戶的使用權。

十一、個人資料

11.1 本公司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及本公司的隱私政策收集、使用及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該政策所述的做法。

11.2 為履行第四節的法定審查責任,本公司須保存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交易紀錄不少於五年;此項保存屬法例要求,不受一般資料刪除請求影響。

十二、一般條文

12.1 不可抗力:因天災、颱風、暴雨、火災、疫症、戰爭、暴亂、罷工、政府命令、電力或網絡中斷、供應鏈中斷或其他本公司合理控制以外的事件,導致本公司未能或延遲履行責任,本公司不承擔責任。有關事件持續超過三十日者,任何一方均可終止受影響的訂單,本公司將退還就未交付部分已收的款項。

12.2 條款修改:本公司可隨時修訂本條款,修訂本於刊登於本網站時生效。您的訂單受下單當時有效的條款版本規管。

12.3 可分割性:本條款任何條文如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文將於所需最小範圍內予以刪除或修正,其餘條文的效力不受影響。

12.4 不視為放棄:本公司未有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12.5 第三方權利:除本公司的董事、僱員及代理人(就第九節而言)外,非本條款訂約方的人士,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本條款任何條文。

12.6 完整協議:本條款連同第 1.3 條所列文件,構成雙方就本網站及訂單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此前一切口頭或書面的陳述與安排(惟不影響就欺詐性失實陳述的責任)。

12.7 語言:本條款以繁體中文訂立。如提供任何其他語言版本,僅供參考;如有歧義,概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12.8 轉讓:您不得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轉讓本條款下的權利或責任。本公司可將其權利及責任轉讓予其集團公司或業務承讓人。

十三、管轄法律及爭議處理

13.1 本條款及一切因之而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13.2 雙方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13.3 如對貨品或服務有任何不滿,請先聯絡本公司門市或客戶服務,我們會於合理時間內回覆並盡力協商解決。您亦可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尋求協助。

十四、聯絡我們

公司 大昌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TAI CHEONG JEWELLERY & GOLDSMITH LIMITED
西灣河門市 香港西灣河筲箕灣道 158 號地下 電話 2560 2898
北角門市 香港北角英皇道 365 號愉益大廈地下 電話 2512 0151
WhatsApp 6888 9721
電郵 taicheong1952@gmail.com

大昌珠寶金行有限公司 TAI CHEONG JEWELLERY & GOLDSMITH LIMITED
貴金屬及寶石 B 類註冊交易商(註冊號碼 B-B-23-09-01701)
本條款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8 月 12 日